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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区门票价格调整听证会代表发言_景点门票价格听证会发言

ysladmin 2024-07-23
景区门票价格调整听证会代表发言_景点门票价格听证会发言       很高兴有机会和大家一起谈论景区门票价格调整听证会代表发言的话题。这个问题集合包含了一些常见和深入的问题,我将详细回答每一个问题,
景区门票价格调整听证会代表发言_景点门票价格听证会发言

       很高兴有机会和大家一起谈论景区门票价格调整听证会代表发言的话题。这个问题集合包含了一些常见和深入的问题,我将详细回答每一个问题,并分享我的见解和观点。

1.街道停车收费听证会经营方发言稿范文

2.幼儿园价格调整听证会方案怎么写

3.请问”听证”是什么一回事啊?

4.举行关于出租车调价的听证会,你作为消费者代表发言,需做什么准备

景区门票价格调整听证会代表发言_景点门票价格听证会发言

街道停车收费听证会经营方发言稿范文

       今天我们召开的关于调整**县学前教育收费标准听证会开得很好、很成功,达到了预期目的。会议之所以开得好,主要是各位代表对调整学前教育收费标准听证给予了大力支持和真诚理解,此外市物价局、县、县纠风办、县消费者协会、城区街道办事处等单位给予了热情的指导。在此,我代表县物价局对各位代表的支持和各部门的指导表示衷心的感谢!

       召开这样规模的听证会,在我县来讲已是第四次了。它标志着定价这项工作正在迈向依法、有序、公开、公正、透明的健康轨道。今天这次会议有三个特点:一是代表的广泛性。与会代表的推举产生,基本上代表了幼儿教育受益者的社会各个阶层、各个方面;二是参与性。会上各位代表的发言,充分体现了对社会业的知情参与意识。并且提出了许多好的建设性意见,这既为价格决策起到了参谋作用,又代表了广大群众的切身的利益和长远的利益。三是规范性。这次听证会,严格遵守《价格法》和《价格决策听证暂行办法》规定的程序,从资料审核到会议的程序,体现了有法可依、依法行政。

幼儿园价格调整听证会方案怎么写

       1.涨价涉及千家万户,是重大的民生问题,在当前中央提出保民生保稳定方针的情况下,更不可草率决定。

       2.自来水公司必须提出充分的提价理由,特别是必须公开公司的成本构成,让人们从中分析是否因为不可控因素导致必须涨价。

       3.自来水公司不能把所有涨价因素都推给老百姓负担,公司也必须有所作为,节约开支降低成本,共同减轻涨价的负担。

       4.必须帮助自来水公司减轻负担,甚至给予适当补贴,以使水价不至于涨的太多。

       5.只要是合理的,必须的,即使涨价,在适当的可承受的范围,我们是愿意接受的。

请问”听证”是什么一回事啊?

       价格决策听证会公告

       我局定于8月22日下午3时正,在区办公楼一楼发展和改革局会议室召开防城区幼儿园收费调整听证会。为提高价格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做好防城区幼儿园收费标准调整工作。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建立和完善教育收费决策听证制度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360号),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委员会第26号令《价格决策听证办法》的规定,对价格决策听证会的召开予以公告,公民可以向价格主管部门提出旁听申请,经批准后参加旁听。联系电话:2211033。

       特此公告

        防城港市防城区物价局

       二00五年八月二十二日

       防城区幼儿园收费调整听证会听证代表人员构成

       (共12名)

       1、 学生家长代表4名(区直单位干部职工1名,防城镇单位干部职工1名、企业单位职工1名,个体户1名)。

       2、 区人大代表1名。

       3、 区政协委员1名。

       4、 社团组织代表1名(区妇联1名)。

       5、 纪检监察机构代表1名

       6、 专家学者代表4名(发展和改革局1名,财政局1名,审计局1名,教育和科学技术局1名)。

       防城区幼儿园收费调整听证会

       主 持 词

       各位代表、同志们:

        根据《价格决策听证办法》第八条“听证主持人由价格主管部门有关负责人担任”的规定,今天的价格听证会由我主持。

       防城区幼儿园收费调整听证会现在开始。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定价目录》(桂价综字[2003]1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建立和完善教育收费决策听证制度的通知》的规定,防城区幼儿园于5月17日向防城区物价局申请调整防城区幼儿园的收费标准。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定价目录》的规定,幼儿园的收费标准由所在地人民制定。按照桂价费字[2003]10号文规定的幼儿教育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最高限额,在召开价格决策听证会的基础上,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制定具体执行标准。经审核,防城区幼儿园的申请适用《价格决策听证办法》的规定,申请调整收费标准必须召开价格听证会进行充分的论证,广泛听取幼儿家长、社会各界、各团体和有关专家的意见,做出科学、民主的价格决策。为体现公平、公正、客观、科学的原则,区幼儿园委托防城区价格认证中心对区幼儿园2002、2003、2004年度的教育成本进行了评审。为了开好这次听证会,根据《价格决策听证办法》第九条和第十条的规定,我们通过自愿报名、单位推荐和社会团体选拔的方式,聘请了幼儿家长、有关部门以及相关的经济、技术、法律等方面的专家、学者为听证会代表。所聘请的代表具有一定的广泛性和代表性。在听证会前,我局向代表发出了邀请函和书面通知,将相关的听证材料发给代表们酝酿。听证会的各项组织、筹备工作符合《价格决策听证办法》的规定。现依法将防城区幼儿园收费调整方案提交听证会论证。

       本次听证会邀请听证代表12名,申请单位派出代表5名,共17名,实到代表 人,超过三分之二的代表出席,符合《价格决策听证办法》的规定,听证会合法举行。

       本次听证会共有八项议程,下面逐项进行。

       第一项议程:宣布听证事项和听证会纪律,介绍听证会代表。

       本次听证会听证事项为:防城区幼儿园调整收费标准。

       听证会注意事项和纪律:(见附件)

       下面介绍听证会代表和有关出席人员,介绍到的领导或代表,请起立或举手示意。

       出席本次听证会的人员有:

       申请单位代表:5人(见附件)

       听证会正式代表:12人(见附件)

       会议记录员:

       旁听人员在此不作介绍。

       第二项议程:请申请单位代表——防城区幼儿园园长李燕说明防城区幼儿园调整收费的理由、依据、方案。

       第三项议程:请防城区物价局价格与收费管理股股长李就强介绍有关幼儿教育收费政策、初审意见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项议程:评审机构代表,防城区价格认证中心主任杨海新作防城区幼儿园收费调整成本审核报告。

       第五项议程:听证会代表对申请人提出的方案进行质证和辩论。请听证会正式代表对申请人提出的调整收费标准的具体问题提问、质询,并做出表态(表态是指对于申请人提出的收费标准表示:同意或不同意或作部分修改)。对听证会代表的提问和质询,由申请单位代表、评估机构代表进行解答。

       第六项议程:申请人陈述意见。

       第七项议程:听证主持人总结。听证会后我局将制作听证纪要,并于10日内送达听证会代表。

       第八项议程:听证会代表对听证笔录进行审阅并签名。

       防城区幼儿园收费调整听证会各项议程进行完毕,衷心感谢各位代表能在百忙中抽出宝贵时间参加此次听证会,会议到此结束,休会。

       防城区物价局关于防城区幼儿园收费调整的初审意见

       各位代表: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定价目录》(桂价综字[2003]10号)规定的幼儿教育收费分工管理权限,结合我区实际,对防城区幼儿园要求提高收费标准的申请进行了初步审核,考虑到我区经济发展水平和幼儿家庭的承受能力,草拟了同意适当调整区幼儿园收费标准的初步意见,现将收费调整的依据、理由和有关影响分析如下:

       一、 调整收费依据

       一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定价目录》(桂价综字[2003]10号),规定了幼儿教育收费的分工管理权限,明确了幼儿教育收费标准由所在地人民制定。二是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桂价费字[2000]380号文件,规定了幼儿教育收费项目为保育费、教育费和补助费三项,并规定了全自治区幼儿教育收费最高标准为:保育费90元/月.人,教育费40元/月.人,补助费45元/月.人。三是市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防价字[2001]06号文件,规定了将幼儿园原来的收费项目杂费、保育费合并为保育费,将原来的管理费、代收费合并为教育费,将原来的建园费改为补助费。

       二、 收费调整的主要理由

       防城区幼儿园现行的收费标准是19年制订执行的,已执行了8年,8年来随着物价的上涨,幼儿园办学质量的不断提高,许多情况发生了很大变化,教育开支也随之不断增加。尤其是随着国家对事业单位改革的逐步深入,对幼儿园的投入已逐步减少,而开支却在不断地增加。从成本评审机构的成本评审情况看,区幼儿园近三年的生均教育成本为510元/人.期,还不包括原来的代收费项目60元的支出,新的收费项目将代收费合并进教育费后,相应的应将代收费支出列入教育成本,实际生均教育成本达到570元/人.期,而区幼儿园现行收费标准为450元/人.期,收费收入远远不能弥补教育成本支出。为了适当弥补区幼儿园的教育成本支出,保证幼儿教育事业发展的基本需要,拟同意适当提高防城区幼儿园的收费标准,拟提高幅度为每期每人80元,其中:保育费提高60元,教育费提高20元,补助费不变,以维持区幼儿园基本的日常开支。

       此外,随着幼儿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以及幼儿家长对幼儿园教学设备要求越来越高,需要不断投入资金,添置必备的教学设备以及改善幼儿园的办学条件。这些发展资金的筹措,无法在此次提高收费标准的因素中加以考虑。

       三、 对析

       这次准备出台实施的收费调整方案,每人每期提高80元中,保育费由现行的170元/人.期调整为230元/人.期,调后比市直机关幼儿园的300元低70元,比港务局幼儿园实收350元低120元;教育费由现行的150元/人.期调整为170元/人.期,调后比市直机关幼儿园的180元低10元,比港务局幼儿园实收250元低80元;补助费维持130元/人.期,比市直机关幼儿园、港务局幼儿园的200元低70元。而防城区幼儿园与市直机关幼儿园、港务局幼儿园都是一类一级幼儿园。可见,这次调整收费的总水平是比较低的,是基本合理的,比较符合防城区的实际。

       四、 影响因素分析

       此次拟提高区幼儿园收费每期每人80元,按每个学期5个月计算,每月新增入园幼儿家庭教育费支出16元,仅占我区2003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收入685元的2.34%,如果是双职工家庭,月平均收入为1370元,月增加教育支出16元,比例仅为1.17%;如果以2004年我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每人每月464元计算,月增加教育支出16元,仅占3.45%。从以上分析可见,防城区幼儿园每期每人提高80元,对入园幼儿家庭的影响是极其微小的,经济上是完全能够承受的。

       以上初审意见仅供到会代表参考,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希望大家畅所欲言,充分发表各自的意见,使我们制定实施的幼儿教育收费更加合理,更加切合我区的实际,更好地促进我区幼儿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00五年八月二十二日

       价格决策听证会注意事项和纪律

       一、听证会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如实反映群众和社会各方面对制定价格的意见,遵守听证纪律,维护听证秩序,保守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

        二、凡与听证事项无关的问题或事情,不要在听证会上谈论。

        三、听证会代表发言要先举手示意,经主持人同意后发言。为保证听证会代表都有发言机会,每位听证会代表初次发言时间控制在五分钟以内,发言时间内未发表的意见,可待其他代表发言结束后再做补充。

        四、听证会代表初次发言请做自我介绍,发言请简明扼要,主要阐述自己的观点,对方案有关内容明确提出赞同、反对或做建议部分修改的意见。发言时请讲普通话或地方通用语言。

        五、听证会代表有权向申请人提出质询,申请单位代表要认真解答听证会代表的质询。

        六、听证代表的发言,由记录员做笔录,听证代表可以查阅听证笔录,审阅无误后在记录稿上签名。

       七、会议进行中,全体与会人员(包括旁听代表、工作人员)请自觉关闭通讯工具,以保持会场肃静。会场内不得大声喧哗、哄闹或者进行其他妨碍听证秩序的活动。

        八、听证会代表参加听证会要签到后进入会场,按指定位置就座。旁听代表仅限于听取会议情况,不得在会上发言。

举行关于出租车调价的听证会,你作为消费者代表发言,需做什么准备

       关于听证会的含义

       听证会是一个新生事物,因此有必要明确它的含义。听证会有几层意思,第一,立法听证是由谁来听?示范稿规定是由立法机关的主体来听证,不是工作人员来听证。第二,听证会听什么?既包括对与立法有关的客观事实的描述和反映,又包括听证陈述人从自身出发提出的包含个人价值取向的主观意见;第三,听证会与其他听取意见的方式,如座谈会、论证会相比,最大的区别在于公开性,听证陈述人是从报名的公众中产生的,而不是由会议的举办者在小范围内邀请的,会议的举行也是公开的,允许公众旁听,允许记者访和报道;第三,强调听证会的作用,听证会中获取的信息和公众意见,应当作为立法的重要依据。对听证会中公众反映强烈的、重要的意见,法案没有纳的应当作出说明。

       (二)听证机构和听证参加人

       1、听证机构

       根据立法法的规定,听证机构是统一审议的专门委员会、其他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的工作机构。没有规定常委会作为听证机构。美国的立法听证多在委员会或小组委员会中举行。日本规定了在院会和委员会举行听证会。许多地方的听证规则规定了常委会作为听证机构。我们认为常委会可以就审议中争议较大、需要进一步听取意见的事项举行听证会。听证人可以由常委会组成人员若干人担任,不必由所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担任。常委会还可以指定专门委员会或工作机构举行听证会。

       为节省立法,示范稿规定听证机构可以由若干机构联合组成。

       2、听证参加人

       目前各地对听证参加人的称谓不统一,示范稿进行了规范。

       听证参加人包括听证人和听证陈述人,除此以外的其他人,如为会议的进行做有关的服务工作的人员不是听证参加人,不享有听证参加人的权利和义务。

       听取意见的人称为听证人。其中主持听证会的听证人为听证主持人。在国外,听证主持人一般为委员会的。根据我们国家的实际情况,我们规定了担任听证主持人的人选。

       被听取意见的人称为听证陈述人。使用“陈述人”,意在强调其任务主要是陈述、发表意见。对听证陈述人,许多地方规定不一致。国外称为证人。为避免使用“证人”的称谓不易为我国公众接受的情况(如刑事诉讼中找证人难),示范稿规定为听证陈述人。

       3、关于听证的范围

       立法法没有规定听证的范围。考虑到目前听证活动开展的现状,示范稿对听证的范围作出规定。听证的范围,示范稿区分两种情况作出规定:即应当举行听证会和可以举行听证会的情况。对于法律法规案内容涉及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事项(如征收利息税,关于婚姻法的修改,几乎是所有公民关注的问题)或者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权益有较重大影响(如房屋拆迁方面的法规,可能不是对多数个人或组织有影响,但对于某个群体有较重大影响),都应当举行听证会。可以举行听证会的情况,是指在这些情况下,可能需要举行听证会,也有可能通过座谈会、专家论证会的方式征求意见更合理(示范稿第五条)。如合同法中争议比较大的问题,可能召开由法学家参加的专家论证会更合适。

       4、关于听证的原则

       示范稿规定了进行听证活动应当遵循的几个原则。这实际上是对听证参加人(主要是听证机构)的要求。一是不重复听证原则,二是公开原则,三是公正原则,四是客观原则,如实提供情况和如实报道原则。这是对听证陈述人和媒体的要求。

       二、关于听证准备

       听证准备是开好听证好的最重要的环节,是示范稿中条文最多的一章。

       1、关于作出举行听证会的决定

       关于专门委员会或者工作机构举行听证会是否要报委员长会议或主任会议批准,是示范稿起草过程中曾考虑的一个问题,现在示范稿没有规定,是否可行,请大家考虑。日本规定需由议长批准。美国的情况需要请教这里的专家。

       2、关于听证公告

       关于听证公告的内容,示范稿除规定了时间、地点、目的等等外,强调了应对听证事项和与了之有关的必要的背景资料介绍,且介绍所包含的信息应当足以使公众判断听证事项是否会对其产生影响。也就是说对听证事项的介绍应当较为详细。否则公众不知道听证事项的问题所在,不知道是否会对自己产生影响,就不会去关心,不会参加听证人,那么听证会就无法收集到公众的真实意见。

       关于听证公告的发布方式,示范稿规定的用意就是尽可能让最多的人知道或让尽可能多的相关人知道听证会召开的有关情况。

       3、关于听证陈述人的确定

       示范稿规定了确定的原则,即公正、合理、平等的原则。同时具体规定了在四种确定的方法。一是听证陈述人的报名人数不足听证会公告所列人数,听证机构认为可以举行听证会的,所有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均应列为听证陈述人。二是按照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确定听证陈述人。三是对于一些人可以有优先权,主要是某一群体推选出的代表。四是听证机构的工作人员经约见认为该人持有重要意见、确有必要参加听证会的听证陈述候选人或利害关系人。

       4、关于听证义务

       示范稿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主要是针对因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因其担负的职责而了解某些情况,听证机构要求其向立法机关提供信息,而拒绝提供信息的。需要注意的是,对这类陈述人不应具有特权,不仅应当要求其提供书面材料,还应当要求其出席听证会,以接受听证人和其他听证陈述人的质证。

       5、关于听证陈述人保密和费用

       这一规定是对听证机构规定的责任。一是保密的责任。听证陈述人简历中的个人情况,有一些可能涉及其个人隐私,未经本人同意,听证机构不得公开,这是在现代社会公民个人的权利。二是听证陈述人生活确有困难的,听证机构可以为其提供因出席听证支出的合理费用。听证机构不需对所有的听证陈述人支付因听证所支出的费用,因为出席听证会为立法机关提供信息,既是公民的权利,也是公民的义务。但对于一些生活特别困难的人,如城市中处于最低生活线下的居民、生活困难的残疾人、边远山区的农牧民等,可以给以为其支付合理的费用。

       6、旁听

       旁听人员的确定,应参照人民法院旁听的办法,按到会场的先后顺序确定。此外,听证机构应当保证媒体参加听证会,并进行报道。

       三、关于听证会的举行

       1、关于听证陈述人发言的顺序

       听证会举行的目的,听证人通过听取听证陈述人提供信息和发表的意见和看法,对听证事项有比较全面的了解。为达到这一目的,示范稿规定了听证陈述人发言的顺序。一是听证陈述人对听证事项有不同意见的,先由提出法律法规案及其支持方的陈述人发言,然后由反方或持有其他意见的听证陈述人依次发言。二是持有相同意见的听证陈述人按照一定的顺序发言。如果同一意见的陈述人数量较多,主持人可以要求各方推选代表发言,或者提交书面陈述材料。示范稿强调各种不同意见的陈述人都应有平等的发言机会。

       2、听证辩论

       “真理愈辩愈明”,本着这一精神,示范稿规定了听证辩论的程序。各方听证陈述人发言并回答听证人所提问题后,经主持人同意,一方陈述人可以再次发言反驳对方陈述人的观点。陈述人之间还可以互相提问。

       3、关于听证记录

       关于听证记录,是对听证会进程所作的原始的、未经归纳、整理的记录。听证记录作为立法程序中的相关材料,应存档保存。鉴于听证会是公开举行的,因此,听证记录也应可以在刊物上公布,供公众、学者查阅、研究之用。

       4、关于听证会上的言论保护

       示范稿第三十六条规定,听证人和陈述人在听证会上的言论受宪法保护,不应受到任何追究。这一规定是为保障听证人和陈述人,尤其是陈述人可以充分反映情况。陈述人由于客观条件或自身认识能力所限,可能对某些问题的理解不够全面或有偏差。只要不是故意隐瞒、歪曲事实真相,便不应受到追究。

       四、关于听证报告

       1、关于听证报告的内容

       示范稿第三十八条规定了听证报告的内容。示范稿强调,听证报告应当将听证陈述人提的主要事实、观点意见及其依据作出充分的、客观的报告。(我认为第一章中的客观原则应当是对听证报告的要求。对陈述人和媒体的要求应当是真实,且这种真实只能限于信息来源或渠道的真实,而不可能是客观真实,因为什么是客观真实在某种情况下在一段时间内是不可知的。新闻报道的客观性,也只能是媒体的自律性要求,有的媒体的生存目的就是要为某一方摇旗呐喊。因此,客观原则不应当是听证的基本原则。)

       2、关于听证报告的公开

       听证报告应当公开,这也是对听证机构的一种监督。听证报告是立法过程中的重要资料,公布后可供公民查阅或学者研究之用。

       3、关于听证报告的作用

       示范稿最后对听证报告的作用作出规定。对听证会中公众反映强烈的、重要的意见,法案没有纳的应当作出说明。这一规定是立法民主化的体现。

       既然我是代表消费者去的,就应该本着为消费者负责的态度认真的参加此次听证会。1、参加听证会前要有充分的准备。要听取群众意见,询问广大消费者有什么要求和建议,对自来水公司的供水有哪些要求,通过调查了解当前自来水供水的服务质量,核实当前自来水的生产成本等听证会上需要的信息,尽可能的保证信息的准确。2、在听证会上,要认真的听取相关部门做出的说明以便及时准确的反馈给广大群众,根据前提群众提出的要求和建议,向相关部门反映群众的意见。3、在听证会上,要和有关部门积极沟通,对于合理的调价因素,应该做到了解、知道,能够在听证会结束后给群众解释,对于可能存在的不合理的调价因素,要据理力争,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不受损失。4、在听证会结束后,要及时的向群众公布听证会的详情,把相关信息告知广大群众。然后综合群众意见,如果广大群众还有不同意见,也应该及时汇总,通过正常渠道向相关部门反映,求得群众满意的结果。

       好了,今天关于“景区门票价格调整听证会代表发言”的话题就讲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对“景区门票价格调整听证会代表发言”有更深入的认识,并且从我的回答中得到一些帮助。